“双碳”背景下如何更好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减排?
在“双碳”背景下,推进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减排需从政策、技术、管理、区域协同及行业创新等多维度综合发力,具体措施如下:
一、强化政策引导,完善顶层设计明确减排目标与路径
将VOCs减排纳入“双碳”战略的长期规划,制定分阶段、分行业的减排目标。例如,华南理工大学研究显示,2060年“双碳”情景下VOCs减排量比强化减排情景预计增加42.8万—43.2万吨,需通过政策细化目标实现路径。
完善VOCs管理标准体系,针对不同行业制定差异化排放标准,避免“一刀切”管理。
推动源头替代与成本激励
鼓励企业采用低VOCs含量的原料和工艺,通过税收优惠、补贴等政策降低企业转型成本。例如,部分企业完成源头替代后,全流程成本反而降低,需加强此类案例的行业推广。
对使用低VOCs原料的企业给予绿色认证或市场准入优先权,形成正向激励。
加强监督执法与设施升级
开展简易低效治理设施全面排查整治,淘汰低质低价设备(如部分地区的简易吸附装置),推广高效治理技术(如RTO、RCO等),但需根据企业规模和排放特征选择适宜技术,避免盲目追求高端设备。
强化监测监控能力,利用大数据、物联网等技术实现VOCs排放实时监测,提升执法精准性。
研发低碳治理工艺
在VOCs治理项目中选择工艺时,需核算碳排放量,在治理效率与碳排放间寻求平衡。例如,吸附法可能能耗较低,但需定期更换吸附剂;燃烧法治理效率高,但可能增加碳排放,需根据场景优化选择。
推广节能型治理设备,如高效密封呼吸阀、快速干式接头等,减少无组织排放同时降低能耗。
构建全链条治理技术体系
针对行业特点开发定制化技术。例如,铸造行业需构建“异味溯源—中试试验—示范工程—效果评估”全链条技术体系,解决恶臭异味物质扰民问题。
加强产学研合作,通过联合研究中心(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联合研究中心)推动技术迭代,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智力支持。
工业园区分级分类管理
对化工园区等高排放区域实施“一园一策”,通过源头管控(如原料替代)、过程控制(如装卸连接密封)和末端治理(如集中处理设施)实现全流程减排。例如,上海市化工园区采用高效配件设备,减少呼吸阀、采样过程的无组织逸散。
推广“城市型炼厂”模式,对位于城市周边的炼化企业实施VOCs全过程精细化管控,结合安全、环保绩效提升,降低对环境敏感区域的影响。
区域协同减排机制
建立跨区域VOCs联防联控机制,统一监测标准和执法尺度,避免污染转移。例如,长三角、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可共享监测数据,协同制定减排政策。
重点行业深度治理
石化、原料药、木质家具等行业需持续优化治理工艺。例如,原料药行业可通过密闭化生产、废气收集系统升级减少排放;木质家具行业可推广水性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。
针对恶臭污染等典型扰民问题,采用“国标+民标”双标准管理,兼顾排放达标与居民感受,通过大风量、低浓度废气的多目标优化治理降低影响。
公众监督与信息透明
建立企业排放信息公示平台,鼓励公众参与监督,对违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。
加强环保宣传教育,提升公众对VOCs危害的认知,形成全社会减排合力。
- 上海市化工园区经验:通过技术(高效密封设备)与机制(精细化管控)协同,实现VOCs减排与园区可持续发展。
- 铸造行业异味治理: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构建的全链条技术体系,为异味物质污染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模板。
- 政策激励案例:部分企业通过源头替代降低全流程成本,需通过行业会议、政策宣讲等方式推广此类经验。
通过政策引导、技术创新、区域协同和行业深耕,“双碳”背景下的VOCs减排可实现环境效益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多赢,为大气污染防治和碳中和目标提供关键支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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